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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:分裂势力的暴力行径是对整个中华民族的伤害
2009-07-09 17:07
 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
新华社记者

  5日晚的血腥,让乌鲁木齐这座美丽边城变成伤心之城。少数分裂分子灭绝人性的暴行,亵渎和践踏了神圣的人权、法律和国家的主权。他们打着“民族独立”的旗号,在这块民族融合的和平土地上划下道道伤口,伤害的是包括汉族和各个少数民族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。

  最让人悲痛的是在事件中无辜被害的156个生命,不分老幼妇孺和民族,他们死于暴徒的棍棒和利刃之下。

  这难道就是口口声声要造福于新疆的热比娅想要的“出点大事”吗?显然不是,因为暴力行径仍在继续。

  就在以热比娅为首的“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”跳出来撇清自己的同时,当地时间6日下午,约150名“东突”分子在中国驻荷兰使馆门前举行示威游行,并向使馆投掷石块,致使使馆多块玻璃被砸碎,人员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;当地时间6日晨,中国驻慕尼黑总领馆遭不明身份的两名青年人投掷的燃烧瓶袭击,致使总领馆馆舍和国旗轻度受损。

  狡辩、抵赖、诬蔑、示威、偷袭……多么似曾相识的情景,拙劣的伎俩与他们以往的表演如出一辙。但表演终究是表演,铁的事实面前,分裂势力挑唆民族关系,妄图扩大事态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。

 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,各个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,共同发展了灿烂的中华文化。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,中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、相互依存、休戚与共,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,结成了牢不可破的血肉纽带和兄弟情谊,这是任何人、任何势力都无法阻断的。

  新中国成立后,中共开创性地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。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,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,设立自治机关,行使自治权,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精神,反映了民族平等、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。

  实践证明,这项制度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的权利,对于加强民族关系,维护国家统一,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发展,促进少数民族进步,起到了巨大的作用。

  以新疆为例,在2007年至2008年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,选出的550名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中,少数民族占66%;2234名州(市)人大代表中,少数民族占57.07%;16069名县级人大代表中,少数民族占62%;41175名乡(镇)人大代表中,少数民族占74.67%。有力地保障了各民族平等参与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利。

  文化方面,自治区已经建立了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络,公布实施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,全疆拥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构72个,拥有229位各类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。

  经济方面,工业生产从无到有,形成了以矿产资源和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完备的工业体系。2008年,工业增加值达1790.7亿元,比1952年增长274倍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,2008年,自治区粮食产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,比1949年增长11倍,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全国平均水平。

  还有一组数字值得关注:5年来,全区189.5万户抗震安居房先后经受住了乌什县6.2级地震、于田-策勒7.3级地震、乌恰县6.8级地震等7次较大地震的考验,无一损毁,没有造成人员伤亡。

  再让我们看看“热比娅们”都为新疆做了哪些“贡献”:杀人、放火、投毒、爆炸……各种灭绝人性的招数无所不用其极。地震这样的天灾都没能夺去人的生命,恰恰是分裂分子带来的人祸戕害了多少无辜。

  在集中收治伤员的乌市友谊医院,一位小女孩睁着惊恐的眼睛定格在记者的镜头中,她的爸爸无力地躺在旁边的病床上,妈妈则忍声啜泣着。

  被打伤的维吾尔族女青年卡德里亚气愤地质问:这些暴徒伤了我的身体,真看不出来他们的所作所为哪一点是在为维吾尔族同胞造福。

  人的生命和国家的主权,都是不容任何人亵渎和践踏的。同样的,中国各族人民长久以来血脉共通凝结成的亲情,贯穿中华5000年发展历程的“和”“合”之道,以及近代各族人民在共同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,也是不容任何人亵渎和践踏的。

  那些还在为“热比娅们”辩护的人可以闭嘴了,看看你们所维护的这些人是如何草菅人命,是如何践踏一个国家的法律,又是如何伤害一个民族的感情的吧。当你们还在喋喋不休于“自由、民主和人权”的时候,乌鲁木齐街头那156个亡灵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又在哪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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